公司各所属部门:
因建管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精神,以下六个专业将进行小专业评审,会略降低要求,对于原先不符合条件的员工非常有利(具体要求详见讨论稿)。请各所属部门下属员工符合最新兼评和初评条件人员进行统计并上报(已参加公司兼评人员除外)。
另对工程师评审计算机、外语可能会由建管局联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培训和考试。故请各所属部门对下属三年内将要评工程师人员名单和评审时间进行上报。
请各部门于2015年7月25日上报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关于2015年度全市建筑行业小专业
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
(讨论稿)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管局(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快绍兴建筑业转型升级,切实为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创造条件,推进绍兴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对全市建筑行业小专业评审工作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基本原则
全市建筑行业小专业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坚持评审条件,遵循评审程序,注重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兼顾行业实情和资质需求。
二、评审专业
涉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小专业,主要包括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测量、燃气、建筑美术设计等。
三、申报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经绍兴市建筑业小专业专题知识培训,且考试成绩合格,可申报小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经绍兴市建筑业小专业专题知识培训,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兼评小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经绍兴市建筑业小专业专题知识培训,且考试成绩合格,可转评小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4、具有中专及以下学历,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经绍兴市建筑业小专业专题知识培训,且考试成绩合格,符合相应破格条件,可破格申报小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四、业绩认定
鉴于全市建筑行业小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特殊性,对从事相近工作或相关工作的业绩可认定为该专业工作业绩。
五、学历认定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施工、给排水、建筑电气、暖通工程、建筑装饰、岩土工程、工程造价、风景园林、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道路桥梁)视同为规定学历。
六、申报时间
全市建筑行业小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资料,务必于2015年12月底前上报绍兴市职评中心。
七、申报纪律
1、申报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已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相应证书,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资格评审